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将实现“一表申请”
东莞时间网讯 从9月1日起,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将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可“一表申请”办理。同时,施工和监理承接业务登记、施工安全措施备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将实现“一表申请”
东莞时间网讯 从9月1日起,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将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可“一表申请”办理。同时,施工和监理承接业务登记、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等有关业务不再受理新的项目。这是市住建局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透露的主要信息。
《通知》明确,原施工、监理承接业务登记(含合同、保函备案)、安全措施备案(含视频监控合同备案)、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事项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再作为申请施工许可手续的前置条件,纳入施工许可环节同步办理,不单独计算办事时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也不再作为申请施工许可手续的前置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即可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自行办理。
建设单位按照办事指南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直接向市住建局或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手续。《通知》明确,承诺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同时,市住建局还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
同时,从9月1日起,使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所需填报的内容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实现“一张表单”申请,不再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和《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同时,该局还取消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等11项资料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