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指出:“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与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不难看出,“回归生活”体现了本课程在基本理念上的变革。它所针
《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指出:“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与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不难看出,“回归生活”体现了本课程在基本理念上的变革。它所针对的是以往课程在相当程度上的脱离生活甚至背离生活的倾向。新课程所倡导的是:回归生活的品德发展、社会性发展的教育。因而,我们在进行教学时,将道德与法治引进课堂,让课堂面向社会生活,充分发挥“小课堂、大社会”的作用。
一、寓教育于活动中,让课堂绽放生命活力。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活动化教学的特点。儿童的品德和社会性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儿童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教育的内容形式必须贴近儿童的生活,反映儿童的需要,让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儿童期是道德与法治性发展的启蒙阶段,教育必须从他们发展的现实和可能出发,采用儿童乐于和适于接受的生动活泼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在教学中,我结合教学实际,选用并创设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进行教学,由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课堂活动的指导者、支持者和合作者。如在执教《关心身边的残疾人》这一课时,一开始上课,我就让学生上讲台上来蒙上眼睛,面前摆着一盘花生,让学生拿筷子夹,然后比一比谁夹的花生多,再说说感受,学生经过这一活动,就能感受到残疾人有多不方便、多不容易。
设计生活化场景,在活动中自主建构。
陶行知先生认为:“幼年人不是孤立的,他是环境当中的一个人,学校教育的任务就是要把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学生正确的道德理念和道德情感需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来体验和感悟,学生头脑中已经形成的正确的道德理念和道德情感需要通过各种活动来加以巩固和深化,进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和行为习惯。只有这样长期地坚持下去,才能积极地帮助学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